開公司必須知道的基本知識:公司登記、商業登記、稅籍登記、營業稅、 營所稅

如果你要開一家公司先要知道幾個基本的知識:什麼是「商業登記」?什麼是「公司登記」?什麼是「稅籍登記」?什麼是「營業稅」?什麼是「營所稅」?

什麼是「商業登記」?

「商業登記」指的是「行號」透過《商業登記法》申請登記,以營利為目的,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行號」沒有法人人格,負責人或合夥人要負無限責任。「行號」設立多為地方攤商,如小吃店、商行等,以在地經營為主,所以「行號」名稱只限縣市不能相同。例如在台北市有一家「義美商行」,在台中市也可以一家叫「義美商行」。

「行號」設立相對簡便,也可以由請免開「統一發票」。

什麼是「公司登記」?

「公司登記」指的是「公司」透過《公司法》申請登記,以營利為目的,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組織法人。公司型態分別有「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常見的公司多以「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東所負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無限公司除外)。

公司設立多以有一定規模,公司名稱全國不能重複。

關於公司和行號差異,可以參考:一張圖讀懂公司和行號的差異

什麼是「稅籍登記」?

完成「公司設記」或「商業登記」如果要進行營業,就要根據《稅籍登記規則》向所在的國稅局稽徵所申請「稅籍登記」(又叫營業人設立登記)。在申請「公司設記」或「商業登記」時,「稅籍登記」會一併申請。「稅籍登記」通過後,營業人才能買發票,正式對外營業。

如果是小額的網拍業者,一個月營業額少於20萬,也可以以人名義申請「稅籍登記」。

什麼是「營業稅」?

「營業稅」是按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而開徵。一般行業的營業稅率是5% ,每兩個月申報一次。計算方法是銷項—進項*5%,就是要繳的營業稅稅金。例如:進一件貨是100元,你賣200元,獲利就是100元。200元(銷項)—100元(進項)*5%=5元,營業稅稅金就是5元。

如果是行號的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可以向國稅局提出「小規模營業人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公司則不管營業額多寡都一律要開發票。

1.每月銷售額如果未達新臺幣8萬元者(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是不須課徵營業稅的。簡單而言每個月營業額低於新台幣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不必申請稅籍登記,也不必繳交任何營業稅。

2.「一旦當月的銷售額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

a.如果營業額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必須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和繳稅。

b.這種規範存有模糊地帶,如果只有一個月超過8萬,其他月份均少於8萬是否要立案?做生意不可能一帆風順,一定是起起伏伏。針對這問題,本公司向稅務機關查詢,不同稽徵處說法不同:(1)一旦其中1個月銷售額多於8萬元必須辦理稅籍登記;(2)六個月的銷售額平均均超過8萬元才需辦理。

這部分如有疑問建議直接向所屬地區稅務稽徵處查詢。

c.每月銷售額多於8萬元但未達20萬元,須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但不必成立公司(行號)辦理營利事業登記,以個人名義(或網拍帳號名稱)登記。登記者只要持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前住(居)所或戶籍所在地的財政部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

d.辦理稅籍登記,就要準備繳稅。「銷售額超過8萬元未達20萬元者,按銷售額依稅率1%,由國稅局按季(每年1、4、7、10月的月底前發單)開徵。」簡言之,三個月繳一次稅,稅率為銷售額的1%。

例如:一月份銷售額為10萬元;二月份為12萬元;三月份是18萬元,一季總銷售額為30萬元。30萬元的1%稅率(300000 x 0.01)是3000元的稅金。

e.已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的營業人,如果買家需要開立收據證明,賣家可在書局購買「收據」本,刻一個有稅籍登記的名稱和稅籍編號的印章蓋在收據上便可作為正式收據。

3.「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者,因為每年銷售額已超過240萬元以上,具有相當經營規模,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但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且此類營業人必須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一次銷售額並自行繳納營業稅額。」

a.如果每月銷售額高於新台幣20萬元,則須成立公司或行號,向國稅局購買發票,銷售貨品都要開立發票,營業稅率為5%,二個月申報一次,進項可以扣抵。例如1至2月份銷售額共為90萬元(銷項),進貨(進項)是80萬元。90萬元(銷項)-80萬元(進項)=10萬元。10萬元x 5%,營業稅總共要繳5000元。

b.如果進項(進貨)高於銷項,就不用繳營業稅,稅額可以留抵。

c.每月銷售額高於20萬元,國稅局認定是已具規模必須按照正常稅法處理,必須正式設立公司(行號)。公司(行號)報稅十分專業,除了兩個月申報一次的營業稅,每年還要申報一次營所稅。營業稅相對簡單,營所稅申報繁複,其專業名詞,如果不具相關會計背景,看到會暈倒,報錯還會罰款。所以公司(行號)設立之初,規模尚小,報稅一般都委外交給會計師或記帳士處理。

d.銷售貨物及勞務需要開立「統一發票」,如果未設立營利事業登記按營業稅法第45條(未辦理營業登記)處罰,及依第51條規定補稅,甚至可能被處所漏稅額1至10倍罰鍰。

什麼是「營所稅」?

「營所稅」是按照《所得稅法》而開徵。每年申報一次,一般營所稅稅率為20%。可以按照公司不同情況採擴大書審或記帳方式申報,申報準則如下:

1.銷售額超過8萬元未達20萬元者

屬小規模營業人,營所稅計算是採擴大書審方式,以年度總銷售額的書審純益率計算。例如:每個月銷售額如果為新臺幣10萬元,12個月就是120萬,一般擴大書審純益率是6%。120萬x 6%,就是7萬2千元,這7萬2千元會併入賣家的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

2.每個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已設立公司(行號)的營業人

已申請營利事業登記的公司(行號)如果獲利不超過12萬元則不用繳稅,但也要申報,盈餘還是得分配給股東;如果獲利超過12萬元則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營所稅有兩種方式,負責人可以針對自己公司情況和委託的會計師或記帳士討論,要選擇何種申報方式較為有利:

a.書審:年度營業總收入x擴大書面審定純益率(6%),再按營所稅稅率17%繳交營所稅。例如公司(行號)年度總銷售為300萬乘以6%(擴大書面審定純益率)後為18萬,18萬再乘以17%(營所稅稅率)為3萬零6百元,即要繳交3萬零6百元營所稅。

b.按實際設帳的獲利(年度銷項扣掉年度進項後,再減去實際營運成本支出,例如房租、薪資、水電、交際費等等)的20%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例如,年度總銷項是300萬減去年度進項200萬,再扣掉營運支出70萬,獲利為30萬,30萬再乘以20%(營所稅稅率)為6萬元。

c.獲利超過12萬不足20萬可以有兩種報營所稅的方式:(1)假設獲利為15萬,可以直接乘以17%的營所稅率,即15萬乘以17%,要繳25,500元的營所稅;(2)也可以選擇扣掉12萬後,用50%稅率繳營所稅。假設獲利為15萬,15萬減掉12萬乘以50%,即要繳15,000元的營所稅。負責人可以以自己的獲利計算,選擇較低的稅捐方式計算。